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购买档案服务的计划
为做好档案管理数字化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市委编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服务(目录代码“E2001”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依据国家《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和《云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8号令关于《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使我办的档案能更好地管理和运用,开展档案数字化开发应用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28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二)资金来源: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具有履行档案整理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5家以上昆明市级以上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审标准》的要求,对市委编办档案进行整理组卷、进行条目著录。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办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办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办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委编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委编办2021年度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购买计划的复函.doc
中共昆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兴文,63966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