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50号)要求,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对应省直部门无对口单位的机构和提供自来水、燃气供应、公共交通企业事业单位在办事过程中向群众、企业索要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精简取消13项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办事所需申请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市审改办咨询电话:0871—63967217;监督电话:0871—12310。
特此公告。
附件:昆明市精简取消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清单